• 歷屆理事長

姜貴昌

檢察官為犯罪偵查主體,為獨立官署,在偵辦犯罪過程,通常只扮演指揮者的角色,固屬優質的個體,但因非扮演協力者的角色,不容易體會團結的力量及團結的可貴,以致欠缺群體性。「檢察官協會」的創立,對檢察官而言是極其重要的事,可以凝聚共同的意志,創設共同的價值,實現共同的理想。

協會創立初始,就如同剛點燃的火苗,要有人當「看火」的火夫,不要讓火熄滅了,但火光要能旺盛,就必須填加更多的薪材,唯有熊熊的烈火,方足以照亮大地。協會要能茁壯,就必須有更多的檢察官會員,更多的檢察官參與並關心有關檢察的議題及事務,眾志成城,在關鍵時刻展現力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