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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111年票選推舉檢察總長公告

2022.01.20
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111年票選推舉檢察總長公告
中華民國111年1月20日
檢協民字第111003號
本會舉行推舉檢察總長票選活動,茲公告相關事項:
一、依檢察官協會票選推舉檢察總長辦法辦理本次活動。
二、本會推薦檢察總長候選人之資格:
參考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16條規定檢察總長法定資格後,原則以(含)司法官班30期以前之現職檢察官及轉任司法行政人員者,且曾任或現任法務部(政務、常務)次長、主任秘書、一、二審檢察長、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、司法官學院院長、廉政署署長、行政執行署署長等領導職務者,列為票選推舉檢察總長候選人之「勾選名單」,但檢察官亦得「自行填選」其他符合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16條規定資格之候選人為檢察總長候選人。但勾選與自行填選合計不得逾5人。
三、本會推薦檢察總長候選人之勾選名單:
詳如選票(有勾選欄及自行填選欄)。
四、投票權人為全體現職檢察官(含具司法官資格及轉任司法行政人員),但不包括留職停薪及出國進修中之檢察官,每位檢察官可票選5位候選人(圈選加上自行填選超過5人者,該票即視為廢票,如只支持1個人,請只勾選或填選1個人,不要一個名字勾選2次以上或填選2次以上,以免唯一支持變成廢票,如有支持者未在勾選名單內,請在自行填選欄寫下所支持人選的名字),不能於投票日親自投票者,得以書面委託其他檢察官代為投票。
五、票選日期:
中華民國111年2月10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
六、辦理領票投票地點:
本會各檢察署暨法務部、廉政署、行政執行署、司法官學院之聯絡人辦公室或向各檢察署及機關洽借之會議室。
七、開票地點:
投完票後由聯絡人封緘後掛號郵寄或親送本會,訂於111年2月16日上午10時在最高檢察署集中公開開票,開票完成後同時以新聞稿對外公告投票結果。按姓氏筆劃公告前五位檢察總長候選人姓名。但不公告其得票數及排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