貪污定罪率最高的檢察總長卸任前》江惠民盼賦予檢方憲法訴訟權
〔記者吳政峰/台北報導〕本月八日卸職的檢察總長江惠民,任內督導各地檢署強化貪污查察,成為史上貪污定罪率最高的檢察界龍頭,但他對貪污的認定也非常謹慎,甚至責令檢察官統一以詐欺罪起訴公務員小額詐領案。雖然即將退休,江惠民仍心繫改革,日前與司法院長許宗力溝通,盼能修法賦予檢察官提起憲法訴訟的權利。
江惠民現年六十七歲,台大法律系畢業,司法官學院第十八期結業,曾任苗栗、台中、高雄、高雄高分、台中高分等檢察署檢察長,也曾當過法務部常務次長,二○一八年獲拔擢出任檢察總長。
任上成績亮眼
貪污定罪率從7成5升至9成
從前總長顏大和手上接下棒子,江惠民已無特偵組可指揮,但他注重貪污案件,不只分析無罪原因並做成教材,還親自到各地檢署督導,力求辦案程序與證據完備才能起訴,讓每位檢察長繃緊神經。貪污定罪率從原本的七成五遽升到九成,成績亮眼。
二月間,江惠民要求檢察官針對公務員小額詐領加班、值班、差旅及休假補助等費用案件,統一以詐欺、而非貪污起訴,避免情輕法重。江惠民另要求檢察官求處死刑時,應敘明符合兩公約要件。
最高院擋不利被告非常上訴案
江惠民:該提就提
江惠民認為非常上訴是法界內部糾錯機制,即使最高法院拒審對被告不利的案件,他仍主張「該提就提」,任內共提了一二三五件,其中一○二三件獲改判。他也提出網路賭博、警察用GPS偵查等多件知名非常上訴案。
成立訴訟組對應憲法法庭與最高法院,是江惠民引以為傲的建樹,但因法制不足,檢察官難以施展身手,卸任前夕,他向許宗力建議修法,賦予檢方聲請裁判憲法審查權,也請最高法院院長吳燦在收到檢方聲請統一見解時,一律送交大法庭審理,掛念司法之心不言可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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