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竹查賄團隊選前之夜查獲現金買票案 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涉賄者2人

2022.11.25
新竹查賄團隊選前之夜查獲現金買票案 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涉賄者2人

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新聞稿

新竹查賄團隊於選前之夜毫不鬆懈,本於「有聞必查 有
據必辦」的堅定態度,再偵辦 2 件現金買票案,檢察官訊問
後,均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:
(一) 檢察官翁旭輝指揮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分局、法務部
調查局新竹縣調查站,偵辦新竹縣寶山鄉民眾劉 00 現
金買票案,經專案團隊火速蒐集相當證據後,於今(25)
日下午將劉 00 拘提到案,檢察官訊問後,以劉 00 涉
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交付賄賂罪嫌重大,向臺灣
新竹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。本案初步查證為劉 00 為
使某鄉長、村長候選人當選,於近日以聯合買票方式,
對選舉區內選民,為某鄉長、村長候選人以每票各新臺
幣(下同)1,000 元的對價現金買票。本署於今日獲悉
情資後,立即指揮司法警察拘提、傳喚涉案者 3 人到
案,檢察官訊問後,於 20 時 30 分許,以劉 00 涉犯前
述罪嫌疑重大,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。

(二) 檢察官王遠志指揮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分局、法務部
調查局新竹縣調查站,偵辦新竹縣寶山鄉某村長候選人
余 00 以每票 2,000 元現金買票案,本署於今日獲悉情
資後,經蒐集相當證據,將余 00 拘提到案,檢察官訊
問後,於 21 時許,以余 00 涉犯投票交付賄賂罪嫌重大,
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。

本署查賄只問證據,欲心存買票之僥倖者,妄想低估查
賄團隊「有聞必查 有據必辦」的堅定態度,本署檢察官於明
(26)日持續進駐新竹地區各警分局,現場指揮偵辦買票、
擾亂選舉秩序等犯罪行為,也呼籲民眾見聞賄選情事,應選
擇做對的事勇於檢舉(0800-024099),一起為營造公平、公
正、公開的選舉環境而共同打拼。